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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发布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红黑榜”制度

2023-11-10 16:17: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吕敏)近日,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鄂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红黑榜”制度>的通知》,制度有效期为三年。

(图源: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制度明确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列入红榜名单以及黑榜名单的条件。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成立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到岗履责;

(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有相应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清单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

(五)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六化”要求;

(六)开展智慧工地建设,(N1基础项落实到位),相关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备齐全,且能联网正常使用。

(七)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的项目,每天22:00至次日6:00期间不得进行有噪音的施工作业(抢险工程除外);

(八)中高考等重大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建筑工地应按考试保障工作要求加强施工噪音管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列入红榜名单:

(一)满足第三条所有要求,且表现突出的;

(二)受到国务院及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市安全生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纳入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施工观摩项目名单的;

(四)获得市级以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奖项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列入黑榜名单:

(一)违反第三条第1款至6款行为之一的;

(二)因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曝光的;

(三)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经认定的“红黑榜”信息每月在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市级媒体等信息平台发布,影响期3个月。具体工作由市住建局质安科统筹。

对列入红、黑榜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在省厅的建筑市场诚信管理体系中增加或扣减企业诚信分,与省、市评优评先、政策扶持等实施联动管理。

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适用本制度。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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