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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购房温馨提示

2023-09-22 10:00:58 渭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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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选购新建商品房时,您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查看销售现场公示的所购商品房信息

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首先应查看所购楼盘项目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以上证件是开发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具备合法要件,并要求在销售现场公示。还要特别注意查看所购房屋楼栋号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

二、在合同(协议)中书面约定相关承诺

购房人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以及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双方承诺的事项(包括销售人员承诺),对其购买行为有影响的,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中约定。购房人申请银行、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时,须先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条件。

三、所有购房款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购房人选购房屋后,应认真核对所购房屋楼栋资金监管银行及开设的监管账户,购买商品房全部款项(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交存至所购房屋楼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切记不要把购房款缴存至其他账户,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详细阅读、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内容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要求出卖方使用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签订购房合同时要认真阅读,确认所有内容,合同一经签订,除合同条款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外,均具有法律效力。

五、开发企业须公开全部可售房源

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十日内将公布所有可售房源。

六、及时办理预售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

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企业应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在30日内办理网签备案。备案后购房人可登录“渭南房产信息网”或者直接扫描合同封皮二维码,即可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登记信息。也可通过“渭南房产信息网”自行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证明。

最后再次提醒购房群众,不要参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组织的“内部认购”“内部登记”“排号预约”等任何形式的交纳定金预订活动,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违规认筹等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购房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欢迎积极举报,渭南市住建局将依法进行查处,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监督举报电话:0913-2937030 或 2937031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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