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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3-08-28 12:03:46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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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2023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启动暨现场观摩会拟于9月初在青岛市举办,为认真做好活动启动和现场观摩等工作,现将《2023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部署落实。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 8月23日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2023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启动暨现场观摩会拟于9月初在青岛市举办。为认真做好活动启动和现场观摩等工作,充分展示市建管中心在推动落实“建设人民满意的好房子”中的工程质量提升成果,现制定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质量强国和质量强省建设战略部署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好房子”为主题,以“工程质量提升成果”为主线,全面提升先验后收保维修“青岛住宅+”,继续探索青岛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和服务新路径,以实干实绩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的初心使命。

二、活动主题

建设人民满意的好房子

三、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四、组织保障

为深入推进建筑工程“质量月”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成立以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质量月”活动的组织和总体调度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孙  雷

副组长:朱伟宾、王春胜 、高虹、王进文、刘勇

成  员:王  琮、葛宏翔、崔浩、姜康、于爱水、李文平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1.开展质量月启动仪式。根据质量月活动总体部署,举办质量月启动仪式,开展质量宣传活动,积极交流各行各业质量提升先进经验,推动“青岛建造”品牌建设工作深入开展。8月下旬起,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直播、移动社交音频等载体手段,深入报道我市建筑工程高质量发展建设的实践经验、成果、先进典型,积极宣传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典型事迹,激发质量品牌创建热情,营造全市学习质量标杆、赶超质量先进的浓厚氛围。

2.开展质量主题宣传。9月1日起,全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官方网站、公众号持续发布“质量月”活动相关信息;各区市要在部分道路灯杆悬挂道旗,在部分道路大屏幕间歇播放“质量月”活动信息;建筑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企业LED屏幕滚动播放“质量月”主题,开展质量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制作“质量月”活动专题宣传手册,在企业公共部位张贴“质量月”宣传海报,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各在建项目应在办公区、施工现场等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质量月”活动口号标语等,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质量月”期间,青岛市建筑业协会及各行业协会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及标准化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特色质量管理活动,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宣传展示高质量发展新成就,分享推广一批质量创新典型成果,积极促进技术、管理协同创新,提升质量技术、质量管理、质量服务专业化能力。

(二)开展观摩活动,全力服务行业促发展

1.开展“青岛住宅+”现场观摩。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启动暨现场观摩会选定在青岛滨海国际中心项目,通过在观摩现场设立先验后收保维修“青岛住宅+”品牌化工作模式展板及实体观摩,详实介绍“青岛住宅+”发展历程及品牌化工作模式工作经验、取得成效等内容。

2.组织精品工程观摩。在青岛滨海国际中心项目搭建观摩平台,现场邀请20-30个建筑行业相关单位推广质量提升成果经验,内容涵盖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推广及信息化应用、项目管理信息化、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装配式施工、样板引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方面,通过现场观摩交流,充分发挥优质工程、先进工艺、技术创新等在质量管理方面的标杆示范作用,促进行业协同发展,努力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3.组织检测行业观摩。选择1家在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检测、绿色低碳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检测机构在行业内进行示范观摩。通过观摩展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情况,发挥其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检测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4.征集防渗漏成果展示。以“防渗止漏,舒适我家”为主题,面向行业企业征集创意短视频,重点围绕地下室、外墙(窗)、卫生间、屋面等易出现渗漏隐患部位的问题防治,有效降低渗漏质量缺陷的发生等内容。将征集到的优秀作品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观摩会进行展播,供全市建筑业企业交流学习、共享成果,有效促进企业渗漏防控体系建设,推动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

(三)开展专项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1.开展质量评价工作。坚持以点带面、有序展开,完善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综合评价、实体评价、用户满意度评价等指标体系,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我市全域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工作,系统做好评价工作阶段性总结。

2.持续开展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程的过程指导服务,督促建设单位等参建各方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现场质量管理机构,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

3.开展检测行业企业专项检查。采取“红黄蓝”分级监管等差异化监管模式,重点核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57号部令)相关要求落实及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整改为抓手、以成效为目的,全面、有效规范我市检测机构检测行为。利用动态监管系统开展线上巡查,充分发挥信息化、智慧化监管措施的高效便捷优势,实现靶向监管、精准监管。通过监督检查、整改通报、信用考核、行政处罚等一系列手段,强化检测机构责任主体质量意识,促进检测行业工作质量提升。

4.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推进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活动。市建管中心以自有专家为骨干,抽调部分行业专家,对全市混凝土搅拌站点开展全面拉网检查,全面提升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水平,切实提高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

5.开展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深入推进建设工地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围绕全面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项措施”要求,聚焦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冲洗等易发问题点,进一步加大夜查、区市巡查以及多部门联合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构建高空无人机航拍+地面网格化巡查+智慧远程信息化监管的立体管控网,对扬尘污染苗头性问题立查立改,形成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管高压。

(三)开展服务活动,促进人员技术水平提升

1.开展质量大讲堂活动。改变服务模式,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走进企业及“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行动”等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质量大讲堂活动,提供技术服务。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引导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加强理论素养、文化素养和专业素养,提高理论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提升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发展软实力。

2.开展“高品质建筑防水·青岛宣言”活动。组织优秀防水材料生产企业,开展高品质防水青岛宣言活动,向我市建筑防水行业及社会各界进行质量承诺,践行“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理念。解读《山东省建筑工程防水应用技术导则》,并培训有关防水知识。实施防水新材料新技术推广及现场展示,邀请优质防水材料生产企业技术专家,分享高品质防水产品工艺做法、成功经验。

3.开展“工程造价大讲堂”活动。走进企业、深入施工项目开展以“合理确定造价 建设品质工程”为主题的“工程造价大讲堂”活动,宣讲工程造价计价政策,指导市场主体准确理解和使用计价依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4.开展标准规范宣贯培训。组织企业专家制作“标准大讲堂”宣贯视频,在市住建局网站发布。指导广大工程企业加强对标准内容的理解,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意识、标准意识,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取得成效。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策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力争在质量提升上取得新进展。一是开展工程质量观摩活动。充分发挥优质样板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通过论坛、报告会、培训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经验交流活动,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三是从群众需要出发,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享受“质量月”的成果。

(二)广泛动员,凝聚质量共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动员,结合高质量发展的最新要求,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推动企业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竞争力,增强获得感。

(三)丰富载体,提升社会影响力。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弘扬优秀质量文化,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建立上下联动、企业参与、全员参加的活动机制,通过“质量月”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感与获得感,全力助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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