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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2023-07-03 11:29:54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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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菏泽鲁西新区规划建设局,勘察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3号修改)《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推动我市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质量,根据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现就开展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活动(新建、扩建、改建)的本市、外地勘察单位、试验单位和图审机构,均需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为过渡期,各勘察单位、实验单位需按照通知要求录入云平台(网址:www.igeok.com,以下简称云平台),但不作为勘察图审依据。2023年8月16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开工的工程(以工程勘察进场作业时间为准)必须按照相关流程录入云平台。凡未在云平台登记、未上传或者上传信息异常的,一律不予勘察图审。

二、操作流程

(一)项目创建

1、勘察单位通过平台新建勘察工程。在“新建工程—工程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包括工程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钻孔数量、总进尺以及场区照片、技术、安全交底等)。

2、新建工程保存。“工程基本信息—钻机管理/钻孔勘探“(包括工程名称、钻机编号(内容为勘察单位、钻机号等)、机长名称、现场照片、钻孔编号、钻机工作照以及岩心照片、创建人等)。

3、添加土工试验样品。“工程基本信息一试验送样一土工试验”(包括工程名称、试验编号、试验机构、试验委托单、样品照片以及委托单操作人、样品操作人)。

(二)现场记录

所有照片应按照以下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拍摄,不符合拍摄要求的,视为异常。

1、新建工程拍摄场区照片尽量能概览场区全貌,可以多次录入。技术、安全交底应拍摄交底过程及交底记录照片。

2、钻机的进场照片需拍摄钻机和机长在场区的合照。钻机工作照片拍摄要求:包含钻机、施工人员在内的钻进过程照片。

3、岩芯照片拍摄要求:钻取的岩芯照片要求在对应钻孔附近现场拍摄,可按每米一排, 每5米拍摄一张照片,每张照片应含对应位置所取得的土试样及标准贯入器土样, 并应标注钻孔的孔号、对应深度等信息。照片应清晰完整, 采用横向俯拍。每孔终孔后应拍摄所有岩芯的照片。

4、土工试验室照片要求:照片可拍摄实际文本材料及样品,试验送样要求试验委托单和样品照片,样品照片拍摄该批次全部样品。其中“试验数据”可选择有代表性的力学试验数据的照片上传。

5、上传取水样照片。在取水记录中,每组水样应拍摄1张贴有标签的水样照片,标签上的字样应清晰可辨。

6、原位测试试验拍照。替代钻探的原位测试(例如静力触探)以及波速测试。相关设备信息应在勘察报告中注明,并按对钻探的要求在现场拍摄原位测试及波速测试开始和终止工作照片。

对于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及以上等级的勘察项目,钻孔终孔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每个项目应至少选取总勘探孔个数的3%且不少于1个钻孔进行录像,如录像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的,视为异常。录像时钻杆接头应露出地面,在可视状态下拆卸钻杆。拆卸完成后须对拆卸的钻杆、钻具和立轴长度进行测量。甲级的勘察项目选取1/ 2进行终孔录像,乙级的勘察项目选取1/ 3进行终孔录像。尚需标准贯入试验录像,数量按1/ 3控制。

(三)采集中注意问题

勘察外业应在现场编录,且拍摄终孔照片位置与开孔照片位置偏移应在误差范图内,一般不超过10米。开孔照片、终孔照片拍摄时应展示现场作业人员、设备以及周边环境。平台根据开孔终孔照片、时间,自动判断钻探完成情况和钻进速度是否合理。

钻孔岩(土)芯应按顺序摆放整齐,现场应从下往上方向拍摄彩色岩(土)芯照片,深孔除拍摄岩(土)芯照片外,还应分段拍摄岩(土)芯照片。

三、室内试验视频录制及拍照

1、勘察单位在取样现场对包装好的待送检样品拍照,照片应清晰反映岩(土)的标签。

2、试验单位收样时应通过平台对所送样品进行录像,包括试验数量是否满足试验需求、样品包装是否与野外照片一致等。

3、应对每个岩(土)样的开样过程进行拍照记录,照片中应包括标签并能清晰反映岩(土)的类别。

四、具体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推进全市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质量信息化建设政策制定、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管理工作。

(二)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工程项目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程勘察过程的监管,推进落实录入情况、跟进项目工地现场、试验行为等,做好辖区内工程项目勘察质量信息化日常管理,确保信息化要素符合要求、信息化管理全面覆盖。

(三)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勘察现场负责人,加强对勘察活动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责任,对勘察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和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大力支持有关单位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工作,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工作。

(四)勘察单位。勘察单位是落实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积极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工作,对勘察全过程质量进行信息化控制,包括勘察纲要、勘察外业(勘探、原位测试等)、土工试验等数据的信息化采集、实时传输等,对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工程勘察审图时应在审图管理平台关联钻探项目编号,自动调取勘探原始记录电子数据,辅助技术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未附有工程勘察数据信息,如视频、照片、外业编录(复印件或扫描件)、土工试验原始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书、勘察纲要、勘察成果,应当拒绝审查。对勘察成果与工程勘察数据信息不符或者工程勘察数据信息异常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报告,并及时告知建设单位予以纠正,同时报告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严把工程勘察质量关。

(六)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勘察企业及项目列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对经查实违规违纪的,依法依规处理。

(七)加强诚信考核。将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工作的绩效考核纳入菏泽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依规予以信用加分或信用扣分,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的企业,限制其评先评优。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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