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管委研究同意,现将新区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公布如下:
在新区城镇取得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申请本人及近亲属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上述户口迁移人员的子女落户后,可按其子女的户籍申请入学,根据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学位类型3统筹安置。
本政策自2023年7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7月11日。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11日期间符合准入条件的参照执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