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建设局,市质安总站、市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保障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与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监督机构履职情况
重点检查监督计划制订、交底与实施,监督文书(整改通知书、停工通知书等),“两场联动”“红黄牌”“班前会议”“四张清单”等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与实施管控,隐患排查闭环管理等。
(二)有关责任主体市场行为
重点检查有关责任主体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重点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监理单位总监、专监、监理员等)到岗履职情况,实名制落实情况。
(四)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
重点检查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安拆等危大工程识别(危大工程清单)、危大工程方案编审、专家论证、技术交底、监测和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的管理情况,《关于推行超危大工程专家参与“一体化”管理的通知》《关于推广应用承插性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通知》等文件的执行情况等。
(五)信息化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浙里建”系统使用情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使用“浙里建”系统上传日志、工程变更等信息化过程管理情况。
四、检查分组
本次检查共分5个组,每组检查2个区域(见附件1),每个区域不少于4个项目(市直、磐安不少于3个),受检项目严格按照随机抽签方式选取。各组组长由县(市、区)质安监机构站长(主任)、副站长(副主任)担任,确有困难的可由具备5年以上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中层正职担任。每组组员县(市、区)质安监机构工程师2名、市造价站或义乌造价站工程师1名,市质安总站工程师1名(联络员)。检查成员应由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担任。
各组具体行程及车辆由组长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本次检查作为深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治理行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抓手。请各主管部门精心组织,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同时,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增强县域间学习交流,展示特色亮点,推动管理创新,增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二)加强检查刚性。各检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注重工作实效。检查过程中应主动出示执法证,规范佩戴执法记录仪,如实填写检查用表(见附件2、附件3)。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关键岗位人员不按规定到岗履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情况,应严格按照职责权限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力的,一律责令停工,情节严重的应提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各联络员应及时汇总整理检查成果。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检查组要在4月20日前,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整改督办通知单》(见附件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见附件5)、《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和检查总结报送市建设局。
(四)严守工作纪律。各检查组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一切娱乐活动;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汇报材料。对存在弄虚作假、瞒报重大隐患、检查流于形式等行为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检查中遇有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市质安总站。联系人:郑润,号码15727972077(浙政钉同号)。
附件:附件1-6.pdf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