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吉林>>政策>>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城市污水部分)的通知

2023-03-10 15:24:19 吉林省人民政府

image.png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全省城市水环境治理改善,激励先进,依据《吉林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拟对我省城市市政水环境建设成效突出的市县进行适当奖补。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2022年度城市市政水环境建设成效突出的市县。各市州可推荐2个市(县)参评,有县域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的县市可直接推荐。

二、申报程序

(1)各市(州)住建(城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结合2022年度城市市政水环境建设成效,确定本地区推荐市县名单。

(2)申报市县需提供如下材料:1.各市州住建(城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申请文件(详见附件1);2.对应《吉林省城市污水治理考核评分标准及细则》佐证材料;3.2022年度城市市政水环境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成效佐证材料;4.2022年度属地城市市政水环境政策资金投入证明材料;5.绩效目标表及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

(3)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定。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对照《吉林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请各市州住建(城管)部门、财政部门汇总、审核推荐市县申报材料后于2023年3月8日前,统一报送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并提供相应材料扫描件及电子版。单独报送、逾期报送、材料不完整等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 省住建厅市政处: 尹思达  0431-82752607

省财政厅经建处: 王 喆  0431-88771750

绩效目标咨询:  李 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3月3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