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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建系统2022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12-30 14:15:37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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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安字〔2022〕15号)要求,结合我市住建系统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北京市住建系统2022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      

北京市住建系统2022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我市气候寒冷、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多发期、高发期。在重大活动后人员思想放松,年底赶工期抢进度现象突现,不确定因素增多,消防安全形势面临着严峻挑战。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力度,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坚持火灾防控“抓大防小、标本兼治”工作原则,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打牢安全发展根基,聚焦重要区域、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消防安全,推动各工程参建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全面压减一般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丁胜、二级巡视员赵成

成员单位:施工安全管理处、工程质量管理处、物业管理处、房屋租赁处、房地产事务中心、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执法总队、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各区住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任务

(一)突出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热炉、电暖器、煤火炉或明火取暖,严禁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作业时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生产作业区使用液化石油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用气管理制度。要加强施工现场内外易燃可燃物清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及时清除枯枝树叶干草杂物、及时做好易燃可燃建筑材料的隔离和覆盖。全面排查临电设施、电气线路和空调使用情况,重点整治违规使用醇基燃料以及燃气灶具,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不彻底、违规动火动焊等问题,及时更换老化损坏设施设备和线路,严禁私拉乱搭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集中开展彩钢板材料使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情况排查,严格落实动火动焊管理制度,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隐患集中整治

针对我市冬春季节特点和历年火灾发生规律,重点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区住建委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着力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特别是针对外墙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建筑,一律采取设立安全警示牌、修复破损保温层等措施,严防被引燃;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问题。

(三)严格规范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的管理  

冬季气温低,采暖空调使用频率高,各单位要把采暖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使用管理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空调供电线路应专线专用,在专用线路中应设有断路器或空气开关,供电导线、保险丝都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室内温度应设置在18℃—20℃为宜,温度设置不宜过高,做到人走关机。对于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管理要做到制度健全、使用规范、责任到人。要定期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工人宿舍、食堂等)用电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修,对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尤其是老化的电线和用电设备要及时废旧换新。要严格制度落实,细化责任分工,规范用电设备,加大隐患排查,坚决防范和化解因电线线路老化、空调长时间开机超负荷运载和用电设备故障而引发的火灾事故。

(四)加强节假日应急管理、值班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夜巡夜查工作制度。节假日期间,全住建系统实行定人定责定位,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盯守,施工现场实行24小时巡查看护,确保住建系统施工现场不起火、不冒烟。建立健全集治安巡逻、防火、灭火和处置突发事件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专兼职消防处置小分队,积极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初期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应急处置小分队24小时在岗在位,时刻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各施工项目结合实际,备足备齐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做好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各区住建委、各集团总公司要定期组织人员力量,在晚21时至早6时之间,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对施工现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夜巡夜查,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做到问题隐患处理不过夜。各在施工程项目要把夜巡夜查作为安全防护的重要环节来做,创新落实项目领导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跟班夜巡夜查制度,项目负责人要注重力量统合,充分发挥项目管理人员积极性、主动性,明确夜巡夜查重点,合理编排班次,做好巡查记录,建立隐患台帐。

(五)深化“两个通道”治理

着力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老旧居民小区和城乡结合部村民自建出租房连片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京安发〔2020〕8号)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防范化解物业管理区域各类消防安全风险。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图示》要求,落实消防车通道划线和警示标识标牌设置工作。重点加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连片区以及《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市街道工作和“吹哨报到”改革联席会2020年3号文件)涉及的97个小区消防车道占用堵塞问题查处。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使用单位加强对楼内安全疏散通道的检查排查,加大违规堆放可燃物行为的巡查、提示、劝阻力度,定期清、反复清;对管理不到位的物业单位和拒不改正的个人,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屡教不改的要纳入诚信机制进行惩戒。 

(六)提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质量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在施工现场、物业管理区域明显位置、人流密集区域张贴消防知识、警示教育海报标语,充分利用广播、显示屏、微信群等媒体播放、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2022年12月底前,各工程项目部、各物业服务企业至少组织一次消防业务培训,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各集团总公司组织一次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冬防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七)做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

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加强值守应急,组织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强度,加大检查巡查频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八)做好春节前后施工现场停复工消防安全管理

强化全市施工现场停复工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停工期间施工现场不发生各类消防事故,节后复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可燃物进行清理,暂时无法清理的要实施防火隔离,氧气、乙炔等危险化学品要严格分类密闭存储,严防明火靠近,配备临时消防器材。对办公区、生活区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停工期间不使用的电热水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要一律切断电源,严禁留守人员私自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对消防通道畅通情况进行排查,对阻塞、占用消防通道的材料、设备进行清理。对停工期间留守施工现场的人员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指定专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在春节停工期间要对施工现场开展不间断巡查,防范外来火源进入施工现场,发现施工现场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工地复工前,建设单位要按照《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建法〔2015〕3号)牵头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对各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履行好停复工手续,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自查合格,施工现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建设单位将本工程复工前自查情况报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工程方可恢复施工。

四、工作步骤及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12月1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和任务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1.各区住建委(房管局)、各集团总公司、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深入分析本地区、本系统火灾规律特点和风险隐患重点,有针对性部署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

2.各工程参建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引导从业人员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积极排查身边隐患、主动消除安全风险,营造冬春火灾防控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充分依托“双控”平台,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台帐,及时复核消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示及督促业主及物业管理区域内施工单位(人员)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对室内装修、维修改造等小型工程要加大监管力度,做到定期巡查、专人看护、重点防范;各区住建委要依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问题突出、隐瞒不报,严重失信、虚假承诺的,要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3月31日前)。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固化工作经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绷安全弦,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冬春季节特点,根据工作实际,分级压实责任。对火灾隐患要“真排、真查、真上账”,对火灾隐患要敢于较真碰硬、坚决整治。各区住建委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隐患突出的单位负责人开展重点约谈;对发生起火冒烟事故的责任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加强信息反馈。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0日前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以及联络员名单(附件1);请各区住建委自2022年12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附件2),2023年全国“两会”安保结束后两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材料上报方式:涉及施工现场的报送shigongchu211@163.com;联系人:李振兴,联系电话:010-55597185;涉及物业的报送bjwyzd@163.com,联系人:刘长松,联系电话:010-55598350。

附件:1.工作联络表

2.XX区住建委冬春火灾防控月工作小结

附件.docx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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