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11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128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宗教设施)(玉来宫坤道院建设项目)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张堰镇,东至荡里路,南至白玉兰路,西至石水路,北至高桥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一)、金山区张堰镇百家村(高桥)第六村民小组6810.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10.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二)、金山区张堰镇百家村(高桥)第七村民小组220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02.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0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01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人民政府(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动拆迁办公室)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肖峰 蒋婷婷 联系电话:67326081
联系地址:山阳镇海丰路506号
联 系 人:丁寅 联系电话:57953012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1800号
监督电话:57952955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