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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专项检查的通报

2022-11-23 14:38:37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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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22〕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法规〔2021〕741号)以及《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6日对各县(区)住建局备案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了招标投标行为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抽查了29家招标代理机构自2022年1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至2022年9月30日完成招标投标活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共29个招标项目(其中勘察2个、设计3个、施工16个、工程总承包1个、监理3个、检测4个),下发整改建议书4份,要求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本次专项检查,未发现限制民营企业投标,要求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分支机构)或以此作为加分项,以特定区域业绩(奖项)作为资格条件或加分项,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斥和限制竞争等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19402.73㎡,要求设计资质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二)项目建设内容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却设置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

(四)招标代理合同和招标文件约定的代理服务费支付方不一致。

(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出落标致谢函。

(六)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未向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便发出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七)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缺少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的质疑、投诉情况;招标文件及评标报告均没有确定中标人,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却描述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八)在不同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不一致。

(九)要求专职投标员持盖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参加项目开标。

(十)项目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不少于1人,不符合建质〔2008〕91号规定。

(十一)部分招标项目在整理招投标成果文件时缺漏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结果、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合同等资料的一项或几项。

三、处理情况

(一)在招标文件中资质设置不合理的2个项目,对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扣诚信分10分(详见附件1)。

(二)对存在招投标细节问题被下发整改通知书的5家代理机构扣诚信分4分(详见附件2)。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住建局的招投标监管人员要加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备案的审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应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予以纠正。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认真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单位代理的项目进行认真自查,在以后的招标代理活动中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业务,有效提高招标代理工作质量。

附件:1.全市通报批评并扣诚信分10分的招标代理机构一览表

2.扣诚信分4分的招标代理机构一览表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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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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