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广西>>监管>>

2022年梧州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第二次全市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检查情况通报

2022-11-17 17:38:22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image.png

各县(市)住建局、粤桂管委会发展规划局、各城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梧建〔2022〕580号文件精神,2022年9月26—9月28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第二次全市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覆盖 7个县(市、区)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其中,建筑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方面共随机抽检在建工程16个,其中公共建筑工程4个,工业厂房工程3个,住宅工程11个;共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责令停工整改指令书1份,隐患整改建议书4份,停工整改建议书6份,对市站辖区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4份,同时建议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建筑市场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建设单位方面

1.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2.维权信息告示牌未张贴工资发放明细及考勤表。

3.未提供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二)施工单位履职方面

1.项目经理未到位接受检查,无法提供项目经理在场证明和履职记录,判定为履职不到位。

2.履职记录弄虚作假,与现场实际不符,视为未能提供履职记录。

3.未能提供周检、月检、季度检查记录;部分提供检查记录内容空洞,流于形式。

4.未按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5.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无公司确认文件。

(三)监理单位履职方面

1.总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接受检查,未能提供相关履职记录,未能提供考勤记录。

2.未能提供周检、月检、季检等内容。

(四)安全方面

1.外脚手架:部分工程外脚手架搭设与专项方案不符,架体基础局部未硬化,立杆间距过大,连墙件数量不足;局部缺少安全网,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个别立杆呈悬空状态,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剪刀撑没有连续设置;外脚手架与楼层间距超150mm未设置水平兜网;架体上堆积杂物未及时清理;悬挑层悬挑脚手架底部未封闭严密,部分悬挑脚手架固定工字钢的预埋U型环设置在悬挑阳台板上,且工字钢固定端长度小于悬挑端长度的1.25倍。

2.卸料平台:部分工程卸料平台处未悬挂验收牌及限重牌,或验收牌上无验收结论及签字;卸料平台两侧与外脚手架之间间隙较大,未采取临边防护措施;卸料平台运输通道上搭设的木板未固定稳固;个别工程卸料平台采用新技术设备,未能提供符合广西区准入条件资料,未能提供卸料平台验收记录;个别工程卸料平台一侧工字钢未预埋U形钢环锚固,仅采用钢管加顶托支撑于楼板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模板支撑体系:部分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与专项方案不符,立杆间距过大,水平杆、封顶杆及扫地杆局部缺失或未有效连成整体,局部缺少剪刀撑,楼梯底板处采用斜杆支撑;梁下无独立支撑;提前拆除模板支撑,未保留两层以上有效的模板支撑体系;个别工程存在高大模板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内容简单、无针对性或方案未经审批,未能提供高大模板验收记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基坑及边坡:个别工程未能提供深基坑施工方案、深基坑验收记录,且未经验收就进行基底作业;未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基坑变形、基坑顶周边建筑物及道路沉降观测;边坡缺少放坡支护措施;基坑顶部四周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5.“四口、五临边”:部分工程楼层临边防护栏杆未设置踢脚板且未挂设安全网;楼梯处缺少临边防护栏杆;楼层竖向预留洞口未采取有效水平防护措施;电梯井门洞未封闭牢固。

6.临时施工用电:部分工程施工用电设置不满足TN-S系统要求,未接保护零线,电缆挂设在外脚手架上或拖地;用电器采用倒顺开关,用电器距离电箱较远超出安全范围;总配电箱附近堆放建材过多,与施工道路间无顺畅检修通道;部分移动电箱缺少防护门。

(五)质量方面

1.砌体局部门过梁锚固长度不足。

2.砌体砖水平灰缝,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不足。

3.砂浆搅拌场无砂浆配合比牌,无计量设备。

4.未放置梁板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

5.柱纵筋搭接区箍筋未按要求加密,拉筋一端弯钩角度未作135度处理。

6.梯屋局部柱脚未绑扎箍筋。

(六)起重机械方面

1.部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未对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实,未能提供相关单位资质证书;

2.未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到位,未能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及相应上岗证件,或人员证件到期未及时复审;

3.在未取得起重机械检测报告,未办理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即投入使用;

4.对起重机械的使用不规范,维保资料不齐全,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5.塔式起重机基础积水,无排水措施;

6.塔吊四周未做防护围栏;塔吊顶升加高未做安全技术交底,缺少顶升记录和月检记录等验收资料;

(七)消防安全方面

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道堆放杂物,堵塞救援通道。

2.施工现场无疏散指示、应急照明。

3.第三方查验机构未进场进行过程查验。

(八)建筑节能方面

1.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中未明确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

2.未依据《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项目进行绿色建筑设计。

2.未能提供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备案表、土壤氡检测报告、日照分析报告、隔声报告、室内噪声报告等绿色建筑资料。

(九)文明施工方面

1.部分工程楼层、外架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2.现场钢管、扣件、模板等建材堆放杂乱。

3.个别工地未完全围蔽,局部缺少围挡,人员可随意出入。4.未按照《关于启动市级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要求打开喷淋、雾炮等抑尘措施。

三、处理措施

(一)对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报监报建手续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到位履职的、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履职资料弄虚作假的、未能提供相关质保资料的、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及现行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发出责令停工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的责任主体,进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超过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进行调查笔录并给予行政处罚。

(二)通报批评名单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结合桂建通平台,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考勤,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的监管,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

(二)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7〕15号)的要求,将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违反强制性条文及现行各规章制度的项目列为“严管工程”,加强对被列入“严管工程”名单的项目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各项严管措施制度,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7〕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13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9〕3号)文件要求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违反强制性条文及现行各规章制度的项目进行评价,将企业得分上传至桂建云系统。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