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岁末年初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建筑市场监管重点工作,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做好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根治欠薪工作,确保行业和谐稳定。我局定于11月中旬开展2022年第4季度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扬尘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特别是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桂建发〔2019〕9号),严格落实实名制考勤制度,并将实名制考勤数据作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的重要依据。
1.建设单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总监理工程师持证及履职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公司对项目部检查、分公司对项目部检查、项目部自查开展情况,以及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3.监理单位召开工地例会情况;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检查情况。
(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投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完善安全防护体系管理情况。重点抓好临边与洞口防护、脚手架和安全网搭设、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正程施工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施工安全管理,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4号)情况。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的标准节、主要部件是否连接、紧固,多塔同时作业是否采取防碰撞措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吊具、索具等是否有维护、保养记录,以及附墙、顶升验收等情况;租赁单位、安拆单位、总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在起重机械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过程中的履职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
(五)城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参建责任单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情况,工地出入口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仪安装及在线使用情况,确保所有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玉林市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后是否按要求落实各项抑尘工作措施等工作情况。
(六)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清查,清查每个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规定、无欠薪承诺书签订情况、“一金七制度”以及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应发工资确认支付表的通知》等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任何死角、杜绝岁末年初发生欠薪事件。
(七)施工现场消防工作情况。特别是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设置情况和办公区宿舍区搭设情况。
(八)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情况。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现〔2018〕843号)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开展事中事后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规避招标、未招先建和未依法进场交易,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招标投标过程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格资质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等社会关注度高、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以及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九)其他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情况。结合玉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做好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标准化管理以及创建宣传工作,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等情况。
二、检查领导组成员及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家强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剑锋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小栋 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人、质安站站长
庞志军 市住建局建管科副科长
李钦成 市消防抗震站站长
谢春民 市质安站副站长
梁 值 市质安站副站长
(二)检查组成员及分工
第一检查组:检查玉林城区西片区、兴业县、玉东新区
组 长:陈小栋 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人、质安站站长
副组长:庞志军 市住建局建管科副科长
组 员:曾建基 市质安站高级工程师
蔡朝莹 市质安站高级工程师
彭闯良 市质安站工程师
宋佳鸿 市消防和抗震站工程师
起重机械专家一名
第二检查组:检查玉林城区东片区、博白县、
龙潭产业园区
组 长:谢春民 市质安站副站长
副组长:黄振国 市质安站站长助理
组 员:卓敦强 市住建局建管科科员
庞晓海 市质安站起重机械管理负责人
胡又天 市消防抗震站工程师
起重机械专家一名
第三检查组:检查玉林城区保障房、北流市、容县、
福绵区、陆川县
组 长:梁 值 市质安站副站长
副组长:吴 颖 市质安站高级工程师
组 员:何桂黔 市住建局建管科科员
李正文 市质安站工程师
滕晓伟 市消防抗震站工程师
起重机械专家一名
第四检查组:检查玉林市项目招标情况
组 长:李钦成 市消防抗震站站长
副组长:李宗谦 市消防抗震站办公室主任
组 员:李安宇 市消防抗震站工程师
李起业 玉东新区建设局工程师
钟华新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监
三、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即日起至11月底。
四、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施工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第四季度开展检查期间,各施工企业、各在建项目自查自纠不间断进行;岁末年初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二)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保持高压态势。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开展检查中要坚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整改、严处罚”,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或停止使用,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停工整改的,必须待整改合格后方能复工。对在岁末年初期间发生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行政处罚裁量权范围内一律予以从重处罚;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失信联合惩戒、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典型事故曝光等制度措施等手段加强督促检查,有力保障专项整检查有力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四)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检查的总结、以及2022年检查数据、总结报送至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人:卓敦强,联系电话:0775-2672373(兼传真),电子邮箱:ylzjwjgk@163.com。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