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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房企保函置换预售金比例不得超30%

2022-11-15 13:14:06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社(记者 王寅浩)房企一直吐槽的预售资金监管过紧有了“好转”的可能。11月14日,包括住建部、银保监会、央行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商业银行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但强调保函仅可用于置换依法合规设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监管额度内资金。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30%,置换后的监管资金不得低于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70%。监管额度内资金拨付使用时,保函金额相应下调,确保监管账户内资金始终不低于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70%。如房地产企业未向监管账户内补足差额资金,保函金额不得调整。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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