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孟杰
12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促进济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调整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内容如下:
一、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二、以上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2年11月14日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
三、政策有效期为1年。
记者 孟杰
12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促进济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调整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内容如下:
一、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二、以上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2年11月14日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
三、政策有效期为1年。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