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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擅自施工 郴州市万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3.25万元

2022-08-26 18:13: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邓琴)信用中国(湖南郴州)官网显示,7月18日,郴州市万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无证擅自施工”被罚款3.25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郴州)官网

郴城执罚建规字﹝2022﹞第0063号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为: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

经查,悦景湾项目位于青年大道北侧,建设单位为郴州万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南源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南亚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悦景湾项目总建筑面积34698平方米(计容面积27753平方米)。项目共2栋,结构形式为框剪,1#栋为18 1;2#栋为16 1。

2022年4月20日,郴州市住建局《关于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交函》(郴建函[2022]20号)反映该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经执法人员现场稽查,郴州万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悦景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2年4月1日开工进行边坡支护施工,目前支护桩施工数量为20根。

郴州万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应当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内容规定,郴州市城管局对郴州万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处罚款32540.29元。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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