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标)信用中国(湖北武汉)网站显示,8月10日,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问题”被行政处罚1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湖北武汉)官网
武城建稽罚决字﹝2022﹞16号处罚信息显示,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武汉市青山区的友谊大道(三环线—宏茂巷)快速化改造工程第五标段施工现场存在钢箱梁焊接施工临边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现场存放气瓶无防倾倒措施,个别气瓶未设置防震圈等问题,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3.0.5条“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3.3条“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的要求,违反了《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根据《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