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沾化区、惠民县、无棣县、博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专班,北海新区建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清单和2022年度检查计划的通知》《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建筑市场 “ 双随机 、 一公开 ”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以下简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注册地在本市的建筑业企业,本市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业从业人员。
二、检查内容
(一)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对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罚以及信用惩戒情况,包括检查记录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查、处罚处理记录以及不良信息录入情况。
2.对进场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监督情况、执法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收到的投诉处罚处理记录。
3.电子化监管系统建设使用情况。本地是否具备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使用情况、信息更新情况,实名制管理移动端APP推广使用情况。
4.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情况等。
5.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履职监督检查情况,包括相关文件、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处理记录。
(二)市场各方主体
1.建筑施工企业(含装饰装修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近三年来新获批的企业执业注册人员配备达标情况,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只检查最低等级资质企业。
2.工程承发包情况。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接工程等违法违规情况。
3.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重点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真实性、招标文件的合规性情况。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在岗履职、实名制考勤情况。
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一书两金一户一卡一牌”落实情况,实名制更新率、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情况,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情况。
三、迎检要求
(一)做好准备。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科室专人对接,认真做好配合工作,请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于7月7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参照上述检查内容,结合当地实际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以企业或项目为单位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3-附件6);已完成本年度检查的,根据鲁建建管函〔2021〕3号要求,备齐相关检查资料。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在检查中要严格落实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有关要求,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行为监管,及时消除有关违法违规隐患,在执法时尽量采取信用惩戒等非经济处罚手段,坚决避免“以罚代管”。
(二)时间安排。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7月2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7)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于8月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7)、《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附件8)和已检查企业、项目名单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强化结果运用
1、各级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处罚处理。整改事项应有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核实情况,予以处罚处理的应有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按照《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将符合相关情形的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形成闭环管理。
2、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监督检查中发现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将提出整改建议、进行督查,记录整改落实情况。抽查结束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抽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联系人:建管质安科刘占房,联系电话:0543-3320077,邮箱:bzjsgc@163.com。
附: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