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阜阳经开区城管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34/T4164-2022)、《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DB34/1659-2022)已发布,并于2022年5月29日正式实施,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为更好落实两个《规程》要求,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有效预防和控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提升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品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在住宅工程验收前,应组织施工、监理、物业等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加强质量信息公开公示、加强质量保修责任履行与承接,重点落实住宅工程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同时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实施工作,并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责任、落实防治措施。
二、 施工单位作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及其实施效果的直接责任人, 在工程开工前,应依据设计文件等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及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有效预防和消除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同时严格履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职责,确保验收内容真实全面。
三、监理单位应强化事前控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明确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具体要求、监理要点和监控措施,对易产生质量常见问题的部位或工序,应加强旁站和平行检验,并对住宅分户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严格把关,确保规程相关规定严格落实。
四、设计单位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措施,向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对易发生质量常见问题的部位和环节进行细化设计,绘制相应节点构造详图,并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设计专篇。参与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预防和控制,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全面加强辖区住宅工程的质量监管,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督促住宅工程建设主体单位严格执行两个《规程》,有效预防和控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严格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着力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降低工程质量投诉率,提高人民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