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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城区无物业既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实施方案》印发

2022-08-10 14:59:11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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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烟台市城区无物业既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方案为有效解决无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路径。

《实施方案》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推动的方式,分3类对无物业区域引入物业管理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对集中连片的无物业服务既有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指导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二是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无物业既有住宅小区,按照“四前置、四监督”原则,将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改造前置条件,推动专业化物业服务和业主委员会全工作覆盖。三是对无物业服务的零星、脱管、遗漏住宅,无法单独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采取以大带小、以强带弱、辐射带动的方式,积极协调、引导将其纳入临近物业服务区域,为业主提供专业化的物业服务;对无法纳入临近物业服务区域的,由街道办事处兜底,通过资金引领、项目扶持等方式,提供保安、保洁等基础性简易物业服务。

此外,《实施方案》建立了新引入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奖励机制,对服务合同期限超过10年的连续奖补3年,激励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奖补数额为住宅小区物业费总额的50%,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进行分摊,奖补资金实行年度拨付。采取“达标奖励”的方式,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情况进行测评,根据测评情况进行奖补。

市级组织、财政、住建等部门和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将按照《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步骤,扎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推动无物业既有住宅小区实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服务,力争年内实现城区无物业小区全覆盖,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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