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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发布 绘就城镇化发展蓝图

2022-08-01 15:32:53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孙蔚)“十四五”期间,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愈发向提质增效的纵深发展。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目标任务,提出40余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措施,推动城镇化质量不断提高。

明确新型城镇化主要目标

《方案》披露的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新型城镇化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2020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8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显著,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1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顺利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方案》时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城镇化发展面临的问题挑战和机遇动力并存。一方面,城镇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我国仍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城镇化动力依然较强。

为了破解问题、应对挑战、紧抓机遇、释放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断向纵深发展,《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全面形成,城市群承载人口和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重点都市圈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基本建成。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有序疏解,大中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小城市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城市治理体系基本建立。

完善城市住房体系  

“与规划概念不同,《方案》明确了一些非常具体的工作方向,在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方面,对房地产领域着墨颇多。”南京农业大学规划院上海分院院长孙文华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

《方案》明确,要完善城市住房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

在租赁市场方面,《方案》指出,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加快住房租赁法规建设,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

在住房保障方面,《方案》要求,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以人口流入多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在城市更新方面,《方案》指出,重点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改造,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模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促进公共设施和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打通消防通道,统筹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高质量的城镇化应该包括三方面,一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二是人民的高品质生活,三是政府的高效能治理。”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院长陈晟表示。

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是《方案》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针对超大特大城市,《方案》指出,转变发展方式,积极破解“大城市病”,推动超大特大城市“瘦身健体”。

针对大中城市,要提升功能品质,推动制造业差异化定位、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专业服务中心,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

针对小城市,顺应城市兴衰规律,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引导人口流失城市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向城区集中。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因地制宜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加强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

针对小城镇,要分类引导发展,增强服务乡村、带动周边功能,发展成为综合性小城镇。

“跟过去的政策相比,此次《方案》既关注了超大特大城市的发展,也对人口流失和资源枯竭城市的问题给予了重点关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这也体现出新一轮城镇化发展更强调均衡和高质量发展的导向,也是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体现。尤其是提及要盘活存量、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等,都对此类城市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发展路径。”

此外,《方案》明确表示,要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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