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杰)近日,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披露,湖南悦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夜间施工”被通报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城处字﹝2022﹞经开区分局第014号,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7月14日,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2022年6月16日,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经开区分局执法人员接到3次市民热线“12345”投诉,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均为湖南悦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宁乡市城郊街道创业大道中伟悦宁府项目工地东北侧,安排1辆型号为玉柴YC85-9的挖掘机(发动机额定功率:56.5/2200),进行夜间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其施工时间为当日9时30分-22时32分,该处施工位置距离宁乡美的城(居民区)75米,且当事人未办理夜间施工相关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2022年6月17日—19日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复查,未发现当事人有夜间施工作业行为。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宁乡市城管局给予该公司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