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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陪同查验 济南出台“先验房后交房”实施标准

2022-07-26 15:12: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7月25日,为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宅工程先验房后交房活动,有效指导业主对房屋质量进行查验,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济南市新建商品住宅工程先验房后交房活动具体实施要求》的通知。

在规范建设单位活动组织方面,《实施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先验房后交房活动需在参建各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之前开展。

《实施要求》细化了活动组织的有关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在活动前应详细编制方案;在小区内公共区域将有关住宅质量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工程名称、结构形式、层数;参建五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划、图审、施工许可等相关建设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设计使用年限、质量问题保修年限、维修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并提供不少于两套图审图纸以便业主查阅;建设单位将分户验收有关情况建立一户一档,以二维码方式在每户户内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活动成效,《实施要求》规定建设单位在活动开展前将每户给水、暖气管道带压,涉水房间地漏、管根处局部围水备查;供水管道、暖气管道区域标识清晰以免后期业主装修造成破坏;配电箱内各开关用途标识清晰,毛坯房每户至少安装一个水嘴方便后期业主装修使用。

在服务业主验房方面,《实施要求》明确了业主验房的流程,业主进行验房时,可先扫描分户验收二维码,了解有关情况后对照分户验收内容逐一进行查验,监督参建各方分户验收的真实性;业主查验时,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专业人员“一对一”陪同业主查验,并提供必要检查工具;经确认的质量问题,业主与建设单位约定维修时限,建设单位应在时限内彻底整改完成,问题整改情况经业主签字确认后方可组织交付。

《实施要求》还按全装修房和毛坯房不同标准,详细描述了业主在质量查验时的有关要点,分别包含户内门窗、户内地面、墙面、顶棚、房间尺寸、室内防水、室内电气、室内水暖等多个方面。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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