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政策>>

温州:居民年内购买首套房可获合同总价0.6%的财政补贴

2022-07-26 14:57:0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25日电 据“温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温州市住建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实行财政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该市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财政将给予购房款0.6%的补贴。

《通知》明确,2022年6月12日到12月31日在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存量住房,且在住建部门“商品房、存量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签合同时属于购买人在温州市区唯一住房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存量住房的认定标准为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住房。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对于购房人为两位或两位以上(除夫妻关系外),每位购房人均需符合上述申领补贴条件。按份共有的,按各自所占比例核发补贴。因涉及夫妻关系致使不动产登记与合同主体不一致的,以购房合同与契税缴纳(需提供契税缴纳凭证)相一致的主体为补贴申请人。

据介绍,本次住房补贴的标准是按购房合同载明的总房价0.6%给予补贴。比如,购房款300万元×0.6%=18000元。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个人需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3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贴资格。(中新财经)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金科华中:以细节证匠心 高质量交付 ...

  • 2021陕西楼盘交付档案

  • 半山终章 至此再无

  • 交付档案

  • 福州大力推动拖欠工程款等“点题整治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