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近日,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江苏省盐城市“佳源广场”项目因在2020年7月中旬一则视频宣传片中含有“TO HONGQIAO 上海虹桥57min”“接轨国际教育的多元化场景、盐城市新少年宫、幼儿园”等内容。经查明,盐城新少年宫、幼儿园处于规划中,尚未建成。
(图源: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据悉,该项目宣传片中“盐城市新少年宫”指的是政府在盐南高新区新建占地三十多亩、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少年宫,而“幼儿园”指的是盐幼专附属幼儿园。
另查明,该项目视频宣传片系当事人于2020年4月份委托上海派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并经其最终确认后发布在售楼处LED大屏幕上,发布时间为2020年7月中旬至2021年3月下旬。
当事人与上海派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是《盐城市人民路以东南环路北侧地块项目文化墙设计制作、弧形屏数字内容设计制作合同》。合同中约定的上述视频宣传片的制作费用为450000元,故当事人发布的视频广告宣传片的广告费用为450000元。
近日,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项目当事人在其广告中使用“TO HONGQIAO 上海虹桥57min”的宣传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中: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同时当事人在其广告中使用的“接轨国际教育的多元化场景、盐城市新少年”和“幼儿园”的实际状况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中: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规定。故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的行为依法应予处罚4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