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品牌>>

阳光城:控股股东拟解除此前与泰康签订的合作协议

2021-12-30 14:02:09 中国网地产

12月29日晚,阳光城集团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与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拟签署补充协议。自泰康协议转让减持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前期签署的《合作协议》自动终止,不再继续履行,对各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各方之间不再依据《合作协议》享有或承担权利及义务,不再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主张。即,阳光集团将不再履行此前与泰康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安排、未来业绩补偿等约定。

原《合作协议》相关承诺之有效的条件系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的持股不低于9%,现泰康持股比例降至3.99%,根据《补充协议》,若公司未完成合作协议中的涉及的年度业绩,将不会收到阳光集团承诺的业绩补偿。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严峻的行业形势下,阳光城面临流动性困难,消除增长预期、业绩补足等相关协议有利于阳光城自身流动性问题的快速解决;集中更多优势资源保障业务的正常运营,化解经营风险,稳定市场信心,依法维护业主、投资人、债权人等各方权益。

此前,在经历流动性困难后,阳光城展开了一系列“自救”举措以及不躺平的态度受到业内高度认可,包括多笔境内外债务顺利展期、高管自愿减缓薪资、加大保销售、促回款力度等。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金科华中:以细节证匠心 高质量交付 ...

  • 2021陕西楼盘交付档案

  • 半山终章 至此再无

  • 交付档案

  • 福州大力推动拖欠工程款等“点题整治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