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青建规字〔2020〕5号)要求,现将2021年9月全市建筑业企业统计工作情况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对房建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当月建筑业总产值及同比增长排名前列的部分企业(详见附件1)予以通报表扬,并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办法》(2020版),给予市场主体考核加4分。当月同比增长超过30%的企业,请于2021年11月4日前,将“同比增长超过30%”书面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dzb215@163.com邮箱(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请电话联系),逾期不报,不予市场主体考核加分。
二、请各相关企业按时、真实上报,对未按时上报省住建厅建筑业统计系统和青岛市建筑业统计系统的企业(详见附件2)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办法》(2020版),给予市场主体考核扣3分。
对以上处理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4日前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管处(425房间)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
附件:
1.建筑施工企业产值及同比增长率排名一览表(202109).xlsx
2.未上报省、市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企业一览表(202109).xlsx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日
(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85069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