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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场监管局9月开出80张罚单 涉及超市、酒店、加油站等

2021-10-12 15:48:35 江西新闻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谭红)报道:10月11日,记者从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于近日公布2021年9月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全市7个县区办理的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80个。涉及销售不合格产品、虚假广告、售卖过期医药品、销售不合格汽油等。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截图

旺中旺超市销售豆角、韭菜不合格 被罚十五万元

2020年12月8日、18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分别依法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处置中,领取了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峰旺中旺超市销售的豆角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C0120-340910478)、本地韭菜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C-NCP-202004399),其中:豆角经抽样检验,倍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本地韭菜经抽样检验,甲胺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豆角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91.60元,并处罚款50000元;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本地韭菜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5.80元,并处罚款10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50117.40元。

星晓火课外培训发布虚假广告 被罚10万元

2021年6月11日,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江西省信访局转来群众举报,反应当事人星火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要求查处。经初查,当事人为了扩招生员,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万人考.火热报名中”“万名考生同台竞技”“南昌已经有7000人报名万人考”……等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广告。

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上缴国库。

江西嘉莱特精典国际酒店生姜抽检不合格 被罚9500元

2021年7月20日,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委托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西嘉莱特精典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进行食品监督抽检,2021年8月23日接到检验报告,抽检的生姜,吡虫啉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8月23日该局执法人员送达了检验报告给当事人,对此,当事人没有异议,不提出复检。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罚没金额9500元。

南昌市万利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无法提供定期检验合格证明 被罚199900元

2021年7月26日南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江西省政府、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察组一同来到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瓜山106号的南昌市万利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察,现场该公司正在开展气瓶充装活动,充装区操作台上发现超期未检验的氩气瓶26只,其中16只已充装完毕,10只空瓶待充装;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无法提供以上26只氩气瓶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合格证明。

南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南市监特令〔2021〕第22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199900元,上缴国库。

南昌市风灵大药房有限公司售卖过期医用脱脂棉 被罚2万元

2021年7月12日,新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位于南昌市新建区大塘坪乡大塘新街的南昌市风灵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7小包过期的顺康牌医用脱脂棉(徐州市鲲鹏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苏械注准20172642213,生产日期180301,规格10克,使用期限为两年)。没收尚未销售的超过使用期限的顺康牌医用脱脂棉7小包,给予人民币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

新建区流湖莲塘加油站销售汽油不合格 被罚28810元

2020年8月26日,新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江西省石油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南昌市新建区流湖莲塘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汽油(VIA)(规格型号92#)进行了抽样检测。2020年9月3日,该局接到江西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产品,并告知当事人检验结论,当事人当场提出复检申请。 2021年7月21日,该局接到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异议处理通知书(编号:2020YYFJ010),以及萍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复检报告(202012SW374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产品。

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计人民币19095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715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8810元,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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