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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建厅要求加强绿色建筑体验式教育宣传工作

2021-08-17 14:31:19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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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体验式教育宣传是提高社会公众对绿色建筑认知度和认同感的重要手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体验式教育宣传,提升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宣传效果,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形成,现通知如下:

一、优选体验基地

绿色建筑教育体验基地(以下简称“体验基地”)应在项目业主或管理单位自愿基础上,从本市范围内获得二星级及以上运行标识的绿色建筑,及已竣工验收的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智慧住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等项目中择优确定。对列为体验基地的项目,各市主管部门应指导其建立固定的教育体验场所和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体验区域,并辅助实物、视频、模型、图片展示及VR沉浸式体验等手段,使参观群众置身其中体验绿色建筑技术作用和效果。

二、加强教育宣传

各市主管部门要以体验基地为依托,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体验式教育宣传,并与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相结合,有计划地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工作人员、在校学生及广大居民赴体验基地参观体验,宣传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先进技术产品,宣传绿色建筑节约资源、健康宜居、环境友好等优势,普及各类绿色设施使用知识,积极倡导行为节能。各体验基地要向社会公布开放时间、预约方式等,并做好社会公众参观体验的接待工作;要坚持公益性属性,不得向参观群众变相收取费用或强制搭车消费;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确保体验活动安全开展。

三、强化动态管理

各市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体验基地动态管理,每二年进行复核并重新公布,根据技术进步、宣传效果等情况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对发现存在违规收费、安全隐患、不按公开发布的开放时间向社会公众开放等问题的,应指导督促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应及时取消体验基地称号。对本市绿色发展引领性强、体验宣传效果好的项目,可推荐列为省级体验基地。

各市确定的体验基地,请填写《绿色建筑教育体验基地情况一览表》,报厅节能科技处备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鑫祥、郭磊,0531-87087013;邮箱:guolei@shandong.cn;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小纬四路46号。

附件:绿色建筑教育体验基地情况一览表.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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