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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提升建筑市场主体诚信意识

2021-06-08 09:39:14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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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建筑业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程序优化、申报材料简化,有效激发了建筑市场主体活力。但部分企业和人员诚信意识不强,存在出具虚假承诺、提供虚假业绩等材料以申报、骗取资质的行为。为此,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建筑业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建筑市场主体诚信意识。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应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要求,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业绩、人员社保等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要求各地资质许可及监管部门应严格执行资质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充分运用信息共享等手段核实企业申报业绩、人员的真实性,加强对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资质许可部门撤回相应资质许可。加强建筑市场准入清出管理,发现资质申报弄虚作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出具虚假承诺等弄虚作假行为申报、骗取资质的企业,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规定实施信用惩戒,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条件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对国家、省级受理资质申请的业绩、人员社保承诺核查工作,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机构及人员,认真落实责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企业业绩或人员社保核查结果组织抽查,对不认真核查或出具虚假核查意见的予以通报,对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相关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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