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20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统计调查工作。
凡在河北省内工商注册,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企业,均须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上报统计报表的责任主体,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通过全国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做好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并负责审核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于2021年7月10日前通过统计报表系统将本地区统计报表数据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知》明确,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主管部门应明确责任人,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必要时采取抽查等方式,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报送的统计数据有误,应责成有关企业及时予以纠正,确保保质保量完成统计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