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住建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鲁建办函〔2021〕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全市住建领域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7日
全市住建领域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切实做好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住建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鲁建办函〔2021〕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不发现问题是最大的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问题是最大的失职”的工作理念,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类各级审计、检查和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举报等发现的问题。通过开展城市建设扬尘治理及清洁取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举一反三,聚焦短板,分类施策,切实解决住建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充分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准备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住建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住建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调度指挥工作。
各区县住建部门要成立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辖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城市建设扬尘治理
1.房屋建筑及国有土地上的拆除工地现场是否悬挂扬尘防治公示牌,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2.现场检查工地围挡、视频监控、裸土及产尘物料覆盖、洒水降尘、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等情况。
(二)清洁取暖
1.是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要求,清洁取暖率达到规定目标。
2.是否按照《山东省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是否组织排查摸底,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摸底排查到户台账是否真实准确;推进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3.2020年以前完成的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规定要求使用中央资金,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和设备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未立先破”“返煤”等问题;2021年的工程项目,按照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0月31日前完成调试验收的时间节点,是否制定工作计划推进工程建设,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招标、确定施工队伍等工作,签订改造及服务合同或协议是否完善科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住建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力抓手,是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举措。全市住建领域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畅通联络机制
各区县住建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络人、1名主要科室干部为具体事项联系人,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联络协调、督促办理等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
强化对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常态化日常监管,指导各区县对照排查重点认真细致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跟踪督办机制,挂图作战,销号落实,确保及时消除住建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四)及时报送台账
6月9日前,汇总区县城市建设扬尘治理及清洁取暖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问题清单,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邮箱:sjwycc@jn.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