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安远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安远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同步征求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邮件等法定形式向安远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安远县辖区
二、用地面积:176.6394公顷
三、用地范围:安远县“成片开发”建设区域共分为3个片区,5个地块。涉及新龙乡田心村、欣山镇永丰村、车头镇三排村、欣山镇大胜村、欣山镇金石村、欣山镇石湾村、版石镇松岗村、版石镇版石居委会。
四、公示期限:自2021年5月15日起-2021年6月16日止
五、反馈方式:以书面或邮件;咨询电话:0797-3753110;联系邮箱:aygtgb@163.com。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6月16日之前反馈。
安远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
一、编制依据
依据《安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目标纲要》、《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安远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30)》、《安远县版石镇总体规划(2011-2035年)》等编制《安远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
二、基本情况
安远县“成片开发”建设区域3个片区,5个地块。涉及涉及新龙乡田心村、欣山镇永丰村、车头镇三排村、欣山镇大胜村、欣山镇金石村、欣山镇石湾村、版石镇松岗村、版石镇版石居委会。用地总规模176.6394公顷,根据2018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分析,用地现状主要为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村庄、建设镇、采矿用地、公路用地、裸地、其他草地、坑塘水面。
三、成片开发的合理性和公共利益属性
(一)合理性
成片开发建设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专项控制性规划等相关规划。
(二)公益性
项目建设可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有利于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降低城市就业压力,有利于带动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1.选址适宜性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2.开发利用计划可行性
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投资额度、强度、开发资金有保障;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2021年-2022年,2年内建设完毕;采取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可行。
(1)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征地补偿标准依据征地补偿按赣府字〔2020〕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青苗、附着物补偿按照安府办字〔2012〕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等文件要求进行土地征收,已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征收土地涉及的安远县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2)耕地占补平衡计划措施
成片开发建设方案用地总规模176.639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3674公顷。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由安远市统筹安排,通过安远县县域内或异地补充耕地来落实占补平衡。
四、结论
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