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州经开区房管所,各有关单位:
2021年4月23日,赣州经开区嘉福·万达广场商住小区(西城区K-09-04地块)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依据省住建厅安委会《关于实施江西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十个一律”措施的通知》和市住建局《赣州市房建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联动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就该起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3日16时10分左右,赣州经开区嘉福·万达广场商住小区(西城区K-09-04地块)项目工地一砖墙倒塌,砸伤砖墙西侧的两名工人,造成1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7时30分左右死亡,另1人腿部骨折、无生命危险。该工程建设单位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福发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乔喆;施工单位为西安建工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蒋磊;监理单位为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曹仁贤。
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经会同赣州经开区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及市建设工程安全专家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至现场查勘,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如下:
(一)现场相邻基础高差约3.5米,上部基础砖胎膜墙体厚为40cm,砖胎膜基础土层由于近期降雨频繁,造成土层含水率过大导致土层失稳,造成砖胎膜倾倒。
(二)施工单位项目部疏于管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三)监理单位相关人员未正确履职,未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四)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人员到岗履职等。
(五)赣州经开区住建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消除跟踪督导不力,未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闭环。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处置事故项目。提请赣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实施挂牌督办。责令该项目立即全面停工整改7天以上,停工期间项目参建各方严格按照《赣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教育培训等。施工单位整改完成,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报赣州经开区住建局核查合格,并报赣州市住建局安委办和赣州市安监站备案后方可复工。
(二)责令事故企业全面排查整改。责令西安建工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立即暂停其承揽的本市域内其他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进行隐患排查整改。排查整改情况经各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合格,报项目属地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约谈、通报事故企业及责任人。由赣州经开区住建局约谈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福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乔喆、西安建工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蒋磊、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曹仁贤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分别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期限为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2个月。由赣州经开区房管所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福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停止赣州经开区区域内房屋销售网签1个月,企业信用积分扣10分。
(四)落实事故层级应急管控。由赣州经开区住建局责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福发展置业有限公司、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赣州经开区区域范围内实施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立即暂停施工、进行隐患排查整改;排查整改情况报赣州经开区住建局备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在本通知印发5个工作日内前往赣州市住建局接受约谈;由赣州经开区住建局对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一案双查”并在属地区域范围组织“一案一整改”,相关落实情况于2021年5月20日前报赣州市住建局安委办,联系人:杨凤玉,电话:8230328,邮箱:gzszjjawb@163.com 。
(六)强化行业监管。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立即对事故所涉施工单位在辖区内承揽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按本通知前述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住建局要严格按照《赣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市钢结构房屋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及《关于切实加强雨季及“五一”期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对危大工程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做到不留一处隐患、不落一个死角。
(七)落实工作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住建局于5月10日前梳理上报相关工作情况(含停工排查整改、约谈材料、域内在建房屋市政工地隐患排查、监管执法、联动惩戒实施等)。赣州经开区住建局在事故结案后7日内将结案批复、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报赣州市安监站。联系人:鲁琪琪,电话:8286787,邮箱:845814166@qq.com。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