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庆斌
4月23日,历城区自然资源局与港沟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这是《济南市土地储备办法》出台后,济南首宗由区级自然资源局完成收储的土地。
按照《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市级统筹意见>等“四个统筹”的意见措施的通知》(济政办发〔2020〕9号)要求,4月2日济南制订出台《济南市土地储备办法》,着力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关于土地储备区级职能,《办法》明确,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进一步下放市级职能,将与土地收储有关的基础性、事务性工作,由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相比于过去,大大减少相关的工作环节,提高了土地收储效率,对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促进全市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更好服务强省会战略有重要意义。
该宗被收储的土地位于港沟街道旅游路以北,港新园公租房以南,港九路以西,土地面积21.3亩。收储后,这块土地将用于建设港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助推该街道完成行政审批服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