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我省既有居住小区的建筑改造设计和住区改造设计施工,我厅拟立项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主编制订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既有居住小区改造技术标准》(简称《标准》)。
《标准》适用范围:适用于四川省内的既有居住小区的建筑改造设计施工和住区改造设计施工。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综合评估、建筑改造设计、住区改造设计、改造施工、改造验收等。
现予以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2月18日前反馈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及电话:田君雷028-85568661
清 沉028-85568204
电子邮箱:824151207@qq.com
40124523@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邮政编码:61004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