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全省2016年约82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未无害化处置、临时堆场不规范等问题比较普遍。 |
责任单位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责任人 | 张正红 |
联系电话 | 028-85536400 |
整改目标 |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规范农村临时堆场。 |
整改措施 | 1、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宜宾、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阿坝、甘孜、凉山19个市(州)制定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2019年12月底前,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设市城市达95%(成都达100%)、县城达85%。 2、2018年6月底前,各市(州)制定农村生活垃圾、临时堆场等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2019年12月底前,18个地级及以上市的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的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 3、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加大对各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根据第八十三项反馈问题,统筹指导各市(州)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工作,落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各市(州)整改工作按时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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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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