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水务局,黄石市城管委,荆门市、天门市住建局:
为加快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印发的《城镇节水工作指南》、《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和《湖北省节水型企业(单位)申报与考核办法(试行)》工作要求,经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申请,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预验收,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认定武汉市等4个城市的16家企业、9家单位、3家居民小区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具体名单附后。
请各地进一步加大节水工作管理力度,加强对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的节水工作指导,打造一批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示范样本。通过持续开展节水载体建设,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