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赵夏晔
近日,济南市出台了《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以下简称新《导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有关手续有了办理指导和依据。为了更好把《导则》相关要求落实到位,11月18日下午,济南市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了槐荫区关于《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的培训会。全区共14个街道办事处及部分居委会参与培训。
培训会上,槐荫区住建局副局长朱尊天表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首先要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在居民充分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工作的推进。其次就是要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备案手续。“希望各街道办事处创新探索新办法,推动加装电梯的工作开展。”
据了解,《导则》将今年9月的《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中不再要求业主100%同意进行了落地。同时,还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备案的时效为三个月,应自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工期不宜超过90天。
槐荫区住建局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主任郭红洁介绍,接下来他们会大力宣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的相关政策。为了使居民更加了解政策,他们将相关政策变成“明白纸”,方便居民理解。记者看到,“明白纸”上简明扼要的列出了居民关心的几点问题。包含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条件;业主的自我协商;街道办事处的职责以及增设电梯的流程。
郭红洁说,通过此次培训会,希望区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再推进一步,“明白纸”上的内容都是由工作人员从导则中一点点发掘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老百姓看到这张纸的时候,知道我想加装电梯我怎么做,我具备怎样的条件能加装电梯,如果具备条件,流程如何走?都能在这张纸上找到答案。”郭红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