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谷婉宁
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人才购房补贴人员名单的通告。
根据《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9〕18号),经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审核,济南市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引进人才中,共有506人符合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记者从名单中了解到,本批次最高补贴金额达66.4万元,该人士属于C类人才。本批次人才购房补贴,由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规定程序编制补贴资金预算,及时向取得资格的人才发放。
根据《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第三条,补贴对象包括:
(一)驻济企业就职且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 “市人才办”,下同)认定的 A 、 B 、 C 、 D 类高层次人才;
(二)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 TOP200 高校院所毕业博士研究生;
(四)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 (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根据细则第四条,高层次人才补贴条件:补贴对象第 (一)款高层次人才家庭 (申请人、配偶及未满 18 周岁子女,下同)申请购房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业就职;
2.2017 年 5 月 (含) “人才新政 30 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
3. 至购房之日 3 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根据细则第五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补贴条件:补贴对象(二)(三) (四)款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申请购房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
2. 企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 (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任命文件,上述职工所在单位均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2019 年 9 月 (含) “双创 19 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且距毕业之日不超过 5 年;
4. 至购房之日 3 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本细则所称企业,是指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
本细则所称申请家庭在济其他住房包括: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通过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 3 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根据细则第六条,各类人才按以下标准享受购房补贴:
(一) A 类人才 (含在我市承担国家 (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实行 “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B 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 ,最高 100 万元; C 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 ,最高 70 万元; D 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 ,最高 40 万元。
申请人享受购房补贴标准,应当按照购房时的人才分类认定结果确定。
购房补贴分 3 年发放,核准首年发放核准总额的 40% ,第 2 年、第 3 年分别发放核准总额的 30% 。
(二)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额度分别为 15 万、 10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