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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省外建筑企业进鄂登记管理的通知

2020-07-16 15:59: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关于加强省外建筑企业进鄂登记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有效遏制串通投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现象,现就加强省外建筑企业进鄂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省外建筑企业(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进鄂承揽工程建设相关业务的,必须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和省住建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如实登记录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在本地承揽业务负责人的任命书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对于目前一体化平台上存在的一些企业登记信息不全、信息缺失、实效的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请有关企业尽快按要求整改。

三、自2020年8月1日起,凡发现有信息登记不齐全、有效信息更新不及时(如进鄂负责人授权逾期等)的企业,系统管理员将采取措施将其移除。相关企业如需继续进鄂承揽业务,必须重新按要求登记。

四、鼓励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凡发现有登记信息不实、上传证照造假的,参与围标串标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将依法坚决查处。

联系电话:

一体化平台技术咨询:027-68873052

有关政策咨询:027-68873806、68873409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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