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金罚决字〔2023〕7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金罚决字〔2023〕7号 | ||
被处罚当事人 | 个人姓名 | —— | |
单位 | 名称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要负责人 | 郭洪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1. 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 2. 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区域不符合监管规定 3. 互联网贷款业务授信额度及期限不符合监管规定 4. 互联网贷款贷后管控缺失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合计1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