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金罚决字〔2023〕6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北京中关村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金罚决字〔2023〕6号 | ||
被处罚当事人 | 个人姓名 | —— | |
单位 | 名称 | 北京中关村银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郭洪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发生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但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给予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