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压实平台责任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消协对网约车聚合平台开展社会监督
本报讯 (记者 王惜纯)8月2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正式宣布,将围绕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5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开展社会监督。
出行是人们重要的生活消费场景。近年来,网约车聚合平台发展迅速,其因便利性及选择多样化而受到消费者青睐。网约车聚合平台,是指依托互联网技术、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合作、面向乘客并匹配供需信息,进而共同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平台。
网约车聚合平台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有利于中小规模的网约车平台参与市场竞争,丰富市场供给。《通知》从规范管理的角度出发,肯定了网约车聚合平台这种商业模式的合法性、合理性,对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提出具体要求。
为进一步厘清压实网约车聚合平台责任,从供给侧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基础,中消协表示,将从多个方面对规范管理网约车聚合平台开展社会监督:
网约车平台公司对驾驶员和车辆有直接的管理和核验责任,应是第一责任人。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有义务如实向乘客提供车辆牌照和驾驶员基本信息。网约车聚合平台对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不得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对本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的资质承担责任。网约车聚合平台督促合作网约车平台合理、有效落实核验责任。
安全权是消费者的首要权利,消费者因安全责任事故受到损害并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提供合作网约车平台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聚合平台应当提供。
用好首问负责制度,避免推诿扯皮,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应结合各自服务内容,依法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的首问负责制度,及时妥善处理乘客的咨询投诉,主动听取消费者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亮证、亮照、亮规则”是网约车聚合平台法定义务。网约车聚合平台应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及相关网页显著位置展示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名称、网约车App名称、网约车经营许可等信息,以及聚合平台用户协议、服务规则、投诉举报方式等内容,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落实明码标价等要求,不得以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网约车聚合平台不得干预网约车平台公司价格行为,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须落实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泄露、损毁、丢失。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