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金融>>

​中国人民银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银罚决字【2023】34-38号)

2023-07-10 16:43:47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image.png

银罚决字【2023】34-38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银罚决字〔2023〕34号

  1.违反机构管理规定;
  2.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3.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4.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
  5.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8.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9.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10.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
  11.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6612.388789万元,罚款242677.82788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23年7月7日


2

吴某(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反洗钱与风险控制部负责人)

银罚决字〔2023〕35号

对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2.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
  3.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警告,罚款12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23年7月7日


3

吴某[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平台产品部(微信支付)产品运营负责人]

银罚决字〔2023〕36号

对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
  4.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

警告,罚款99.6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23年7月7日


4

陈某博[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平台产品部(基础支付)负责人]

银罚决字〔2023〕37号

对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警告,罚款6.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23年7月7日


5

许某爱(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银罚决字〔2023〕38号

对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罚款16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23年7月7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探营沃尔沃经销商:试驾等待时间长 ...

  •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洞口木雕产品远销 ...

  • 从“万国机车”到“国家名片”——在 ...

  • 6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49% ...

  • 四川省南充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有力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