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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情况公告

2023-06-14 12:32:23 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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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情况公告

2022年,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简称“飞检”)。全年共组织24个飞检组,完成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的专项飞检和赴全国23个省份的年度飞检。从检查情况看,各定点医疗机构持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取得更加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积极成效。但仍然发现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发现问题

国家飞检组坚持问题导向,抽查了48家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三级公立医院40家、三级民营医院3家、二级以下民营医疗机构5家,检查发现具体问题如下:一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48家医疗机构存在此类问题。二是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46家医疗机构存在此类问题。三是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43家医疗机构存在此类问题。四是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39家医疗机构存在此类问题。此外,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分解住院,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不符,未严格执行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按DRG付费模式下高靠病组、低标准入院等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一些医疗机构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国家飞检组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被检地方后,被检地方医保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组织力量逐一复核,依法依规依约处理存在问题的定点医疗机构。截至目前,已追回医保基金7.2亿元,对16家定点医疗机构处行政罚款1.2亿元,对7家定点医疗机构处违约金2525.1万元,部分问题仍在进一步复核处理中。各被检定点医疗机构主动认领问题,通过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惩戒、全面清理不合规不合理诊疗收费项目、优化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功能、建立健全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的管理考核制度等方式,多措并举、举一反三推进飞检后续整改工作。

2022年,各省级医保部门在配合完成国家飞检工作的同时,积极完善省级飞检制度,常态化开展对辖区内各地市定点医疗机构的飞检工作。31个省份开展了省级飞检,覆盖了未接受2022年度国家飞检的省份。全年省级飞检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756家,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疗机构2413家,追回医保基金19.8亿元,处行政罚款1.6亿元,处违约金等1.5亿元。各地医保部门根据省级飞检查出问题情节的轻重程度,相应作出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暂停和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等处理处罚。

总体看,2022年飞检聚焦医疗资源较丰富地区的大型医疗机构,指出这些机构在医保基金使用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督促定点医疗机构严肃、全面、扎实整改,在规范医保领域基金使用行为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

附件:2022年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列表

序号被检省份定点机构
1河北省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2石家庄新华常山药业血液透析中心
3山西省山西白求恩医院
4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
5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心医院
6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
7辽宁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8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
9吉林省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10长春圣心积善医院
11黑龙江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12黑龙江长江肾病专科医院
13江苏省江苏省人民医院
14南京鼓楼医院
15浙江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16杭州市中医院
17安徽省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8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
19福建省福建省立医院
20福州市第二医院
21江西省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2赣州市人民医院
23山东省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24济南威高肾科医院
25河南省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6新乡市中心医院
27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28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29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
30湖南省长沙市中心医院
31浏阳市人民医院
32广东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33广东省人民医院
34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35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36海南省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37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38重庆市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39特色医学中心
40云南省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41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甘美医院
42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人民医院
43西藏林芝健民医院有限公司
44林芝济民医院
45青海省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46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47陕西省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
48唐都医院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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