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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被罚款185万元

2022-02-24 17:42: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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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近日对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2022年2月22日公布的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显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2019年9月,该行发放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补缴土地价款。2018年7月,该行通过资产支持贷款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2020年,该行部分理财产品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2020年,该行信用卡授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第(二)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责令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85万元。

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建东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1.2019年9月,该行发放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补缴土地价款。

2.2018年7月,该行通过资产支持贷款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3.2020年,该行部分理财产品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4.2020年,该行信用卡授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8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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