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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出食品安全问题 河南旷华食品屡上质量“黑榜”

2021-04-08 15:13: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闫冬)4月7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42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5号)。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

通告显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等25类食品34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4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其中,河南省旷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旷华食品)生产的无蔗糖梳打黑芝麻饼干、无蔗糖蔬菜饼(酥性饼干)抽检均不合格。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

据悉,渝北区煜明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旷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梳打黑芝麻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44g/100g,标准值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云阳县凤鸣镇许明学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旷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蔬菜饼(酥性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41 g/100g,标准值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据了解,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产品油脂氧化。

因过氧化值超标多次被通报

事实上,在过氧化值超标这方面,河南旷华食品屡上“黑榜”。今年4月1日,在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3期)中,南京市六合区食为轩零食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旷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蕉味饼干(韧性饼干)(散装称重KH 2020-07-06),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2g/100g,标准值为≤0.25g/100g)。

在2020年11月11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3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2020〕106号)中,平顶山市新享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旷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旷华牌无蔗糖梳打饼(奶盐味)(生产日期2020-06-02,规格型号408g/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检出值为0.45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

被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组,会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河南省2020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对8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该次检查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以2020年新许可食品生产企业和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为主,按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检查,其中就包括河南省旷华食品有限公司。

此次检查共查出该企业三个问题,一是进货查验结果方面。内包材消毒间和奶油传递通道共用,易交叉污染;生产车间喷油处电机、排风扇清洗维护不足,有油渍沉积;二是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方面。召回处置销毁记录无销毁执行人、销毁现场监督人签字;三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面。无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记录;无食品安全应急定期演练记录。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

曾因违反相关法规被多个部门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还注意到,不仅在食品安全方面频出问题,河南旷华食品近年来还因违反相关法规被多个部门处罚。

上税罚[2020]68号显示,该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以及违反税收管理拟处罚3100元,处罚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上蔡县税务局,处罚日期为2020年11月3日。

上公(消)行罚决字〔2016〕0019号显示,该公司未经消防设计备案擅自施工,违反消防法被上蔡县公安消防大队处罚。处罚日期为2016年6月12日。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省旷华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2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家聪。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饼干,面包糕点,巧克力制品,膨化食品生产销售。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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