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第三六七号公告,安徽省抱儿钟秀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获准使用霍山黄大茶、霍山石斛、六安瓜片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其中使用霍山黄大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1家、使用霍山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7家、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8家。安徽省抱儿钟秀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霍山黄大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系首次使用霍山黄大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由生产霍山黄大茶、霍山石斛、六安瓜片等3个产品的16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安徽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进行注册登记公告,自即日起核准上述16家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确定安徽省等11个地方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由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直接核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并发布公告。今年7月六安市已经初审上报省局8家企业使用舒城小兰花、霍山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至此,霍山黄大茶、舒城小兰花正式开始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截至2020年7月28日,六安市11件地理标志产品有9个正式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覆盖面82%;有157家企业通过核准公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位居全省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