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内蒙古将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020-05-18 16:16:34 新华网

新华社呼和浩特5月17日电(记者朱文哲)记者17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和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内蒙古将对符合条件的用工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那炜清表示,内蒙古将对在自治区内注册的、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不低于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那炜清介绍,内蒙古将扩大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扩大事业单位和基层开发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扩大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招生和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我们将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那炜清说。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同时解决建筑业、加工制造业、家庭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的用工需求问题,内蒙古将对企业和农牧业经营主体、扶贫车间等能够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载体,按每人不低于1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此外,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就业载体,内蒙古将根据吸纳人数给予其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新院村的 ...

  •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调 ...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