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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做烂了有限合伙?

2015-01-08 09:50:30第一财经日报

  2014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昆明带着5个人一大早从东莞赶到广东银监局上访,他们要投诉的事情是东莞某银行理财经理对其销售的多款有限合伙产品无法兑付。如今,该理财经理拿着高额的佣金隐退“江湖”(离职),留下一群受害者带着控诉材料在全国各地奔走于公安局和银监局之间,幻想着能够追回哪怕是一点点的本金。


  这群投资人大部分是东莞本地的小工厂主,美国次贷危机之前靠“三来一补”赚了不少小钱,在东莞本地也算是小富即安。然而,在一名银行理财经理的忽悠下,他们几乎拿出全部身家,投入到一只只他们几乎完全看不懂的金融产品。而这些产品,也仅仅是2014年被曝光的问题有限合伙产品中的一部分。

  何止一个“乱”字了得

  事情始于2014年7月,河北海沧资本原法定代表人姜涛“跑路”,留下身后4亿理财产品无法兑付,近300名投资者至今仍在奔走,仅在东莞的厚街镇就有40多名投资者被卷入其中。

  在姜涛任海沧资本法定代表人期间,海沧资本先后发行了6只有限合伙基金,项目总额合计超过5亿元。原本,投资者们以为,出问题的只有海沧系列的产品,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问题有限合伙产品浮出水面,受害投资者的队伍日渐庞大,他们成立了维权小组,请了律师,时常聚集在一起开会讨论,“坐得满屋子都是人”。而联系这些投资者销售产品的,竟然是同一个银行理财经理。

  2015年的第一个工作日,《第一财经日报》收到这些投资者发来的逾期未兑付的有限合伙产品清单,上面除了海沧系列外,还有中房联合(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深圳华南水务-环保基金产业基金项目、华融普银投资基金系列产品、中合泰富-广东省路桥基建产业基金、深圳中汇盈信进取九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发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广发财富天合建筑应收账款收益权基金、广发财富广东路桥应收账款收益权基金、广发财富广州军区部队保障房基金。

  近两年,有限合伙问题频发,本报记者根据公开报道不完全整理发现,去年被曝光的逾期未兑付的有限合伙产品还包括珠海横琴中金汇融股权投资基金发行的广州中泽汇融7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全唐盛世旗下北京全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金瑞福泰——宁夏宝塔”项目、中能远通(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光大-北京丰台区安置房基金”项目等、北京融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列基金等。

  归纳这些问题有限合伙产品,有的是投资项目本身的问题,导致融资方还款困难;有的是项目本身没有问题,但基金管理人卷款跑路了。

  也有一些更为恶劣的,即融资方看到有限合伙这种类信托模式来钱快,便心生歹意,自己成立私募基金,自己发行产品,投向自家的项目,自己为自己做担保,这就是金融圈内臭名昭著的“自融”,而上述列举的十多个有限合伙产品里,就有多个属于此类。

  如果再加上银行背书

  2014年的圣诞节前后,广州一则银行理财经理飞单销售的新闻被报道出来,涉事的问题有限合伙产品是深圳中汇盈信进取九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中泽汇融7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两只产品金额达7亿多元,涉及200多名投资者,融资方是一名广州老板,其资金链断裂自杀身亡。

  投资者们表示,他们分别在两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位于广州和珠海的网点中购买该产品,经手的也是网点中的银行理财经理。“如果不是在银行里由理财经理销售,我们是不会购买这种产品的。”一名投资者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

  所谓“飞单”,即银行个别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

  此后,涉事的两家银行均否认销售相关产品,而原理财经理也隐退“江湖”(离职)。

  风险再大的金融产品,一旦到了银行理财经理的手中,就等于拿着银行信誉的隐形背书。在本报记者采访这些投资者的过程中,他们第一时间控诉的不是投资项目的不靠谱或基金管理人的无良,而是质疑为什么在银行的理财室内购买的产品,银行转过头来就可以把责任撇得如此干净。

  一组数据显示:从2014年7月至今,广东辖内就有7家国有及股份制银行共发生9起“飞单”事件,引发至少10多起群体性上访维权事件。

  贾昆明带着5个人在广东银监局上访时,他们纠结的是广东银监局作为银行业的监管部门,能否为这些投资者拿到涉事银行的监控录像,用以证明这些问题有限合伙产品确实是在银行内销售出去的。

  而广东银监局接访人员对其表示,银监局并没有规定银行内部的监控需要保存多久,但一般来说就只是一个月;同时,银监局作为监管部门,并非司法部门,无权调取银行内部的监控录像。

  “这几年,有限合伙产品乱象丛生,再打上银行理财经理为其飞单销售,带来的社会危害更大,危及到很多无辜无知的投资者。所以,一方面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充分认识金融产品的风险;另一方面要规范银行理财经理的行为和银行职责边界,加大处罚力度。”贾昆明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广州飞单事件被曝出之后,广东银监局特别发表了一篇通稿《广东银监局提示广大市民:牢记“五要”谨防“飞单”陷阱》。在通稿中,广东银监局表示,未来将严查“飞单”行为,一经查实,责令银行开除涉事员工,如涉及刑事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在“飞单”中负有管理责任的银行,适时采取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及至实施行政处罚。另外,逐步建立、完善包括“飞单”在内的银行违规员工处罚信息库,实现银行同业、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加大“飞单”员工违规成本,防止“带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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